香港公司商業登記證費用7月19日下調,7月9號成立的公司能享有這個價格嗎?

《2013年商業登記條例(修訂附表2)令》
該命令旨在由本年七月十九日起,調低用于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基金)的商業登記證征費率,由現時的每年四百五十元減至每年二百五十元。
隨著近年本港經濟良好,基金的特惠款項支出減少,而財政狀況持續改善。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委員會(基金委員會)在考慮了各種相關因素后,作出調低征費率至每年二百五十元的建議。有關建議獲得勞工顧問委員會通過,并經過征詢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
新的征費率將適用于:(1)同步商業登記申請發出的商業登記證,如相關的成立法團申請是在七月十九日或之后提出;及(2)就其他個案,在七月十九日或之后開始生效的商業/分行登記證。
基金為雇主無力償債的雇員提供特惠款項,涵蓋欠薪、代通知金、遣散費、未放年假及未放法定假日薪酬。基金的收入來自根據《商業登記條例》就每張商業登記證或分行登記證每年征收的征費。基金委員會的法定職能包括管理基金及就征費率向行政長官提出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