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冊開曼公司的名稱要求限制:
1、需先查冊,沒有重復或過于相近才可使用;
2、公司名稱出現銀行、信托、基金、保險(再保險)等字眼,需要政府部門的許可;
3、若公司類型為“稅務豁免公司”,則其公司名稱可不用“有限公司”(limited)結尾;
4、公司名稱若選擇中文顯示,則需要增加500美金的費用,同時需要提供英文譯名,注冊文件也需要以英文撰寫;
5、公司無論規模大小,都可包含國際、集團、控股、實業等字眼。
注冊開曼公司,除了對公司名稱有要求限制外,還需要滿足其他條件,包括:
1、公司秘書:需要委任有資格的個人或公司(有開曼群島居留身份)出任注冊代理人;
2、注冊地址:必須在開曼群島范圍內;
3、董事股東:至少有一位或者一位以上的董事股東,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且不設國籍限制;
4、資料認證:提供的董事或股東身份證明、地址證明副本等文件,都需要經過專業人士的認證。而核準認證的專業人士包括律師、會計師、銀行工作人員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