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業境外投資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行業的,需要實行核準管理。企業其他情形的境外投資,需要實行備案管理。
企業境外投資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需要核準,具體包括:
1.與我國未建交的國家和地區;
2.發生戰爭、內亂的國家和地區;
3.根據我國締結或參加的國際條約、協定等,需要限制企業對其投資的國家和地區;
4.其他敏感國家和地區。
企業境外投資涉及敏感行業需要核準,具體包括:
1.武器裝備的研制生產維修
2.跨境水資源開發利用
3.新聞傳媒
4.根據我國法律法規和有關調控政策,需要限制企業境外投資的行業包括以下:
1)房地產
2)酒店
3)影城
4)娛樂業
5)體育俱樂
6)境外設立無具體實業項目的股權投資基金或投資平臺
實行核準管理的項目,投資主體應當通過網絡系統向發改委提交項目申請報告,申請報告包括以下內容:
1.投資主體情況;
2.項目情況,包括項目名稱、投資目的地、主要內容和規模、中方投資額等;
3.項目對我國國家利益和國家安全的影響分析;
4.投資主體關于項目真實性的聲明。
注:投資主體是中央管理企業的,由其集團公司或總公司向發改委提交;投資主體是地方企業的,由其直接向發改委提交。
關于境內企業對外投資,必須滿足哪些條件?
1.境內企業對外投資,其境內企業必須成立滿一年;
2.境外投資的款項不能大于境內企業注冊資本;
3.境外設立的企業,必須與境內企業的行業有關聯;
4.對外設立機構成立后,從第2年起,每年的6月30日前,必須向外匯管理局提交年檢報告;
5.境內企業對外投資,必須前往企業所在地的商務部對外合作處,辦理投資備案證書;
辦理對外投資備案證書需提供的材料:
1、對外投資設立企業或并購相關章程;
2、相關董事會決議或出資決議;
3、新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全套);
4、前期工作落實情況說明(包括盡職調查、可研報告、投資獎金來源情況說明、投資環境分析評價等);
5、 境外投資真實承諾書。
注:實行備案管理的項目中,投資主體是中央管理企業(含中央管理金融企業、國務院或國務院所屬機構直接管理的企業)的,備案機關是國家發展改革委;投資主體是地方企業,且中方投資額3億美元及以上的,備案機關是國家發展改革委;投資主體是地方企業,且中方投資額3億美元以下的,備案機關是投資主體注冊地的省級政府發展改革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