紡織品AZO偶氮檢測報告介紹,服裝偶氮檢測辦理流程
2002/61/EC與2003/3/EC指令逐步被編入各國法律,并分別已經于2003年9月11日和2004年6月30日生效。在22種芳烴胺中,一種或多種芳烴胺內的偶氮著色劑(芳烴胺)含量應低于30mg/kg。此外,索引編號為611-070-00-2的藍色著色劑在任何產品中的含量應限定在1000mg/kg以內。更多相關認證咨詢點擊頭像-Nicole
AZO偶氮的作用:
偶氮染料包括酸性、堿性、直接、媒染、冰染、分散、活性染料,以及有機顏料等。
按分子中所含偶氮基數目可分為單偶氮、雙偶氮、三偶氮和多偶氮染料:
1.單偶氮染料 Ar─N=N─Ar’─OH(NH2)
2.雙偶氮染料 Ar1─N=N─Ar2─N=N─Ar3
3.三偶氮染料 Ar1─N=N─Ar2─N=N─Ar3─N=N─Ar4
式中Ar為芳香基。隨著偶氮基數目的增加,染料的顏色加深。
法規要求:
偶氮是國際環保要求的必檢項目之一,檢驗方法有以下兩種:氣相色譜及質譜聯用法(GC-MSD)及高效液相色譜法(HPLC)。標準規定被檢產品中不得含有24種偶氮染料中間體,若檢出其中一種即為不合格產品,其限量為要求如下:
1.GB 18401-2010中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禁用(限量值≤20mg/kg);
2.GB 20400-2006中規定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30mg/kg(23種禁用芳香胺)
3.REACH(Registration,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Annex 17 entry 43中規定:禁用(限量值≤30mg/kg);
4.OEKO-TEX®standard 100 Appendix 4 中規定: not used(限量值≤20mg/kg)
5.日本勞動衛生福利部(MHLW)通過修訂“家用產品有害物質管控法案”,將24種偶氮染料列為有害污染物,并進行管控。此法案將于2016年4月1日正式生效(限量值≤30mg/kg)
AZO偶氮檢測產品:
一.服裝、被褥、毛巾、假發、假眉毛、帽子、尿布以及其他的清潔衛生用品、睡袋
二.鞋、手套、手表帶、手提袋、各種錢包、公文包、椅子套
三.紡織或皮革玩具、帶有紡織或皮革服裝的玩具、合成染料有機化合物染料
四.消費者使用的織物和紗線
檢測標準:
1.EN14362-1:2012 、EN14362-2:2012
2.GB/T 17592-2006
3.BS EN ISO 17234-1-2010
歐盟在其官方公布了有關有害偶氮染料測試方法的3項歐洲標準 。這些標準是實施歐盟2002/61/EC號指令的配套文件分別是:一八一二二零四零三一一
1:CENISO/TS17234:2003皮革——化學測試——檢驗染色皮革是否含有某類偶氮染料
2:EN14362-1:2003紡織品——檢驗偶氮染料釋放出的芳族胺——第一部分:在無須提取的情況下測試產品是否含有某類的偶氮染料
3: EN14362-2: 2003紡織品——檢驗由偶氮染料釋出的芳族胺——第二部分:提取纖維以測試產品是否含有某類偶氮染料。
AZO偶氮檢測辦理流程:
1.填寫申請表
2.提供產品的資料
3.寄樣
4.測試
5.出報告
費用:根據產品實際情況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