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什么情況下可以做無運營審計報告
根據相關規定,只有當香港公司未曾營業、沒有購買過任何香港物業、銀行沒有任何資金流水的情況下,可辦理香港公司不活躍申報,出具無運營審計報告進行稅務申報。
通常情況下,香港公司在注冊后沒有進行實際的運營活動,符合無運營的情況,即可在稅務申報時進行稅務零申報或者委托香港第三方專業執牌會計師針對香港公司的基本情況,出具無運營審計報告,進行稅務申報。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若香港公司有產生了實際的業務運營活動,進行稅務零申報或者無運營申報,被稅務局查出,輕則處以罰款,重則追究刑責。以及若有開設銀行賬戶,則會影響到銀行賬戶的正常使用。
違規進行稅務零申報或者無運營申報被稅務局查出:
如果某家香港公司被查實故意違反相關規定,在有經營交易往來的情況下進行稅務零申報,輕則處以3倍應繳納稅金的罰款,并強制補交過往年度的審計報告,而針對于情節嚴重的香港公司,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從處罰結果來看,已經與逃稅的處罰結果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