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49金融牌照可以做哪些業務?
香港的金融牌照主要由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和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FC)頒發,涵蓋了多種金融服務領域。以下是香港常見的金融牌照及其業務范圍:
證券及期貨類牌照
1號牌照:證券交易
允許持牌機構為客戶提供股票、股票期權、債券、互惠基金的買賣及經紀服務,以及單位信托基金配售和包銷證券的買入與賣出服務。
2號牌照:期貨合約交易
允許持牌機構為客戶提供指數及商品期貨買賣的經紀服務。
3號牌照:杠桿式外匯交易
允許持牌機構為客戶提供杠桿式外匯交易服務。
4號牌照:就證券提供意見
允許持牌機構發出有關證券的研究報告及分析意見,并向客戶提供投資證券的意見及建議。
5號牌照:就期貨合約提供意見
允許持牌機構對期貨合約進行研究及分析,并向客戶提出投資意見及建議。
6號牌照: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
允許持牌機構擔任在港上市公司首次公開招股的保薦人,并提供融資咨詢、合并收購、股份回購等方面的專業意見。
7號牌照:自動化交易服務
允許持牌機構提供電子交易平臺服務,實現買賣盤的自動配對操作。
8號牌照:提供證券擔保融資
允許持牌機構以客戶股票為抵押品,為客戶提供融資服務。
9號牌照:提供資產管理
允許持牌機構以全權委托形式,為客戶提供基金管理、證券及期貨合約投資管理服務。
證券及期貨類牌照
1號牌照:證券交易
允許持牌機構為客戶提供股票、股票期權、債券、互惠基金的買賣及經紀服務,以及單位信托基金配售和包銷證券的買入與賣出服務。
2號牌照:期貨合約交易
允許持牌機構為客戶提供指數及商品期貨買賣的經紀服務。
3號牌照:杠桿式外匯交易
允許持牌機構為客戶提供杠桿式外匯交易服務。
4號牌照:就證券提供意見
允許持牌機構發出有關證券的研究報告及分析意見,并向客戶提供投資證券的意見及建議。
5號牌照:就期貨合約提供意見
允許持牌機構對期貨合約進行研究及分析,并向客戶提出投資意見及建議。
6號牌照: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
允許持牌機構擔任在港上市公司首次公開招股的保薦人,并提供融資咨詢、合并收購、股份回購等方面的專業意見。
7號牌照:自動化交易服務
允許持牌機構提供電子交易平臺服務,實現買賣盤的自動配對操作。
8號牌照:提供證券擔保融資
允許持牌機構以客戶股票為抵押品,為客戶提供融資服務。
9號牌照:提供資產管理
允許持牌機構以全權委托形式,為客戶提供基金管理、證券及期貨合約投資管理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