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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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岸價格(FOB 全拼 Free on Board)裝運港船上交貨。這一價格術語習慣上叫"離岸價格"。按照國際貿易慣例的一般解釋,FOB條件下,買賣雙方的具體責任分別為:
賣方責任:
1. 負責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裝上買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時通知對方;
2. 負擔貨物在裝上船以前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3. 負責辦理出口手續,提供出口國政府或有關方面簽發的證件;
4. 負責提供有關貨運單據。
買方責任:
1. 負責租船或訂艙,支付運費,并將船期、船名及時通知賣方;
2. 負擔貨物在裝上船以后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3. 接受賣方提供的有關貨運單據,并按合同規定支付貨款;
4. 負責辦理保險及支付運費,辦理在目的港的收貨和進口手續。
賣方責任:
1. 負責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裝上買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時通知對方;
2. 負擔貨物在裝上船以前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3. 負責辦理出口手續,提供出口國政府或有關方面簽發的證件;
4. 負責提供有關貨運單據。
買方責任:
1. 負責租船或訂艙,支付運費,并將船期、船名及時通知賣方;
2. 負擔貨物在裝上船以后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3. 接受賣方提供的有關貨運單據,并按合同規定支付貨款;
4. 負責辦理保險及支付運費,辦理在目的港的收貨和進口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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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我們沒出口權,FOB離岸價 客戶在上海有貨代怎么操作? 離岸價 外貿經驗
我們沒出口權的,但客戶在上海有貨代,怎么交貨呢?直接把貨給他的貨代就可以了嗎?報關由誰來做?我要提供什么單據呢?
阿貝 回復了問題 ? 2018-08-08 12:01 ? 3 人關注 ? 77741 次瀏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