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脫歐對歐盟商標和英國商標有什么影響
一、英國脫歐過渡期2020年1月31日,英國正式脫離歐盟。英國和歐盟雙方商定的脫歐過渡期(transition period)從2020年2月1日開始,至2020年12月31日結束。過渡期內,歐盟知識產權體系仍適用于英國,直至過渡期結束。英國知識產權局2020年1月29日發布并于31日更新了知識產權與過渡期通知。二、英國脫歐過渡期內商標權利人如何應對過渡期內歐盟法律將繼續像現在在英國一樣繼續有效。1、已注冊歐盟商標的權利人過渡期內歐盟法律將繼續像現在在英國一樣繼續有效,因此已注冊歐盟商標的權利人只需要像維護任何一件歐盟商標一樣,繼續維持該商標有效即可,不必做任何額外的事情。在過渡期內到達注冊期限、需要續展的歐盟商標,也不要忘了及時進行續展。已注冊的歐盟商標將在過渡期滿后,英國商標局都將會自動創建同等有效的英國商標。2、歐盟商標申請過程中的權利人(1)過渡期內完成了歐盟商標注冊的,將獲得歐盟商標證書,在過渡期滿后將被英國商標局自動創建同等有效的英國商標。(2)過渡期內未完成歐盟商標注冊的,申請人可以在2021年9月30日前,向英國知識產權局提交轉換為英國商標的申請,申請時間將與歐盟商標的申請時間保持一致,需要支付額外的費用。3、新商標申請人如果新商標仍然希望涵蓋現有歐盟成員國和英國,申請人應當在提出商標申請時預計,在過渡期結束時是否能獲得歐盟商標注冊。現行歐盟商標順利注冊時間約為4-6個月,以此推算,2020年7月以后的歐盟商標申請,很可能就要跨越過渡期。2020年7月以后的歐盟商標申請將要多一道轉換為英國商標申請的額外手續和額外費用,而且面臨歐盟商標和英國商標兩邊審查,增添更多變數。三、英國脫歐過渡期結束后商標權利人如何應對過渡期結束前注冊成功的歐盟商標,英國商標局都將會自動創建同等有效的英國商標,且商標權人無須支付額外費用。1、已注冊歐盟商標的權利人對于已經注冊的現有歐盟商標,英國商標局都將會自動創建同等有效的英國商標,并保證其在英國是繼續有效的。新的英國商標將保留歐盟商標注冊號并加上前綴UK009,例如EUTM1139650將變為UK0091139650。已注冊的歐盟商標變成同等有效的英國商標后,英國知識產權局不會發放新的英國商標證書,但是可以在網上查詢到。2、歐盟商標申請過程中的權利人過渡期結束后仍然未完成歐盟商標注冊的,申請人可以在2021年9月30日前,向英國知識產權局提交轉換為英國商標的申請,申請時間將與歐盟商標的申請時間保持一致,需要支付額外的費用。3、新商標申請人如果新商標仍然希望涵蓋現有歐盟成員國和英國,申請人應當分別提出歐盟商標申請和英國商標申請。(1)申請歐盟商標:申請人可直接向歐盟OHIM提交商標注冊的申請,也可以通過馬德里體系進行國際商標注冊申請,指定歐盟。所有歐盟申請中的商標將視為僅歐盟27國申請。(2)申請英國商標:申請人可直接向英國知識產權局提交商標注冊的申請,也可以通過馬德里體系進行國際商標注冊申請,指定英國,也可以先申請歐盟商標,再向英國注冊申請時請求歐盟申請的優先權日以獲得優先權日保護。發布于 02-05?贊同 5??添加評論?分享?收藏?喜歡?收起?繼續瀏覽內容知乎發現更大的世界打開Chrome繼續美諦達(METIDA)知識產權?已認證的官方帳號謝邀,這是我們的專業領域啦,讓我詳細為大家解讀!眾所周知,英國于 2020 年 1 月 31 日脫離歐盟。在該事件影響下,各領域都發生了一些變化。由于英國不再受歐盟商標權保護,申請人必須單獨向英國知識產權局(UKIPO)提出申請,方能獲得英國商標保護。雖然英國和歐盟的商標實踐緊密相關,但申請人仍需考慮到一些流程上的差異,以確保操作符合英國商標制度。1. 申請要求第一個差異,申請要求不同。關于這一點,英國和歐盟申請的主要區別在于官費。英國一標一類的商標申請官費為 170 英鎊,額外每類加收50英鎊;而歐盟的官費為 850 歐元,第二類加收50歐元,從第三類起,額外每類加收150歐元。由此可見,英國商標的申請成本明顯低于歐盟商標。另一申請差異是:英國允許申請系列商標,即實質上相似的商標(如文字商標的大小寫,或不同顏色搭配)。一個英國系列商標最多可以遞交 6 件商標。其中,系列中前兩個商標無需繳納額外官費,之后每新增一個商標,申請人須多繳 50 英鎊官費。歐盟則不允許申請系列商標。
2. 審查程序第二個差異,審查程序不同。英國知識產權局(UKIPO)會出具一份審查報告,會給出相關在先商標(與商品和/或服務分類有關的所有商標)可能導致的爭議以及絕對理由的駁回意見(如有)。而歐盟知識產權局(EUIPO)會單獨就每一個問題發出單獨的官方通知。此外,英國知產局在審查報告中會給出答復截止日期(不管在先商標所有權人是否有提出異議)。在這種情況下,申請人不必作出答復,當截止日期期滿之后,申請就會自動進入下一個環節。通常,為了縮短申請時間,我們會建議客戶答復審查員,確認希望繼續進行申請。
而歐盟知識產權局則不會主動檢索在先商標,而是會公開商標申請(如果符合形式要求)并由相關在先商標的所有權人自行監控商標并就近似商標申請提出異議。
3. 異議程序第三個差異,異議期限不同。對于英國商標異議,申請人可在商標申請公開之日起 2 個月內, 對英國商標申請提出異議。在歐盟,對應期限為 3 個月。須注意,英國官方允許欲發起異議的一方在提出異議之前發一個《威脅異議通知》。申請人收到威脅通知之后,即可獲知相關在先商標權力人的反對意見,可以在真正異議之前,提前修改或撤回申請,或聯系相關權力人協商解決問題。此外,請求延長冷靜期和提交證據的程序也不同。英國知產局和歐盟知產局都會對異議發出一個2 個月的冷靜期限,在該期限內,官方鼓勵雙方通過協商友好地解決爭議。當雙方都同意時,英國和歐盟官方都允許延長冷靜期。但英國官方一次會延長9個月,最多不超過 18 個月;而歐盟知識產權局則允許延長 24 個月。冷卻期屆滿,申請人需提交答復和證據。而異議發起人會有 2 個月的時間提交陳詞及證據來進一步支持其異議,接著申請人亦會有 2 個月的時間提交相關陳詞和證據。但與歐盟相比,英國的證據提交規定嚴格很多。在英國,相關方必須以證人證言、宣誓書或法定聲明的形式提交一般證據;而在歐盟,相關方以一般形式提交一般證據即可。此外,英國的異議答辯和反駁聲明須與證據分開提交,且答復期限也相對較短。總之,相較于歐盟異議程序而言,英國的異議程序更加復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