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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近年香港利得稅寬減記錄:
(1) 根據2021-22年度財政預算案,2020/21年度利得稅稅款的100%可獲寬減,每宗個案以10,000元為上限。(此建議須經立法程序才可實施。)
(2) 2019/20年度利得稅稅款的100%可獲寬減,每宗個案以20,000元為上限。
(3) 2018/19年度利得稅稅款的100%可獲寬減,每宗個案以20,000元為上限。
(4) 2017/18年度利得稅稅款的75%可獲寬減,每宗個案以30,000元為上限。
(5) 2016/17年度利得稅稅款的75%可獲寬減,每宗個案以20,000元為上限。
(6) 2015/16年度利得稅稅款的75%可獲寬減,每宗個案以20,000元為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