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香港公司后一定要每年都做審計嗎?
根據香港《公司條例》第622條第429章節,所有在香港注冊之有限公司每年的財務報表需委托給會計師事務所審核,以便公司各股東了解公司財政狀況。新公司成立18個月后第一次報稅,香港審計報告的會計年度一般定在:3/31日、12/31日,或者其他會計年度。以后根據公司的會計年度,每年報稅一次。如未按期做賬審計,一旦稅局查到,一方面會產生罰款,另一方面會讓公司補回之前的稅表,否則公司將被強制注銷,董事也將被列入黑名單禁止入境香港,對公司及個人聲譽造成不良影響。嚴重的還將收到法庭傳票,要求出庭解釋,瞞稅責任最高可判監禁。
另外,稅務局也會要求香港公司遞交利得稅報稅表BIR51時,附上已審核之財務報表,以便進行評稅程序,所以必須要先經過審計才能報稅。
除了以上法律強制要求的因素外,香港公司進行審計也有利于公司的合規發展。有限公司的投資人是股東,而管理者則是董事。股東考慮到自身利益,必然想了解公司的經營狀況。但公司不能無限制地披露內部運作的重要和敏感財務數據,或讓股東有權去審查公司的明細賬目,因此公司需要一個獨立的第三方專業人仕對公司的賬目進行審核,確保向股東呈報的財務報告是真實可靠和沒有重大誤述的,使股東可了解公司的經營狀況,并在保密公司數據和監察董事表現中間建立平衡點。
很多內地企業在注冊了香港公司后,出于公司不想要或為了節省維護費用等各種原因,將香港公司置之不理,既不進行年審也不進行注銷。殊不知香港公司不年審不但會產生罰金,還將可能面臨業務及開戶受阻等諸多麻煩!
所以,要想公司能長期經營下去,并且能有更好的發展,那么每年的做賬審計是必不可少的!同時也要注意做賬審計的時間。

香港公司年審的內容是包括了兩個方面的內容:香港公司周年申報表和商業登記證的更新換證。
香港公司年審:公司年審是指續期商業登記證,每一年都要重新去稅務局領一份新年度的商業登記證,相當于國內公司年檢,此費用為政府費用,隨政府的調整而浮動;
香港公司年報:公司年報是指,更新公司股東、董事、法定秘書、注冊地址等資料做一份周年申報文件向注冊處每年申報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