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毛里求斯作為國際金融業務和離岸金融中心的目的地,FSC的存在是十分重要的。
毛里求斯FSC的目的:
- 確保在毛里求斯的金融體系的健全和穩定。
- 制止犯罪和舞弊,使公共投資中的非銀行金融產品的成員提供保護;
- 促進在毛里求斯的金融機構和資本市場的發展,公平,效率和透明度;
- FSC的毛里求斯的主要作用是為了保護非銀行的金融服務部門的完整性和穩定性,并通過這樣做,保護投資者和消費者的利益。
毛里求斯FSC委員會:
監督非銀行金融業的所有參與者,包括證券交易所,保管人及交收系統,市場中介組織,集體投資計劃,保險公司,全球商界。監測和監督他們,以減少不遵守法律,法規的風險,并確保財政穩健。委員會亦會監察金融服務提供商。這包括,安排,執行,或以其他方式促進他們的客戶提供專業化的服務,客戶在金融資產交易的公司或個人。作為一個主要的商業活動,這些單位沒有募集資金或擴大自己的帳戶上的信用。
毛里求斯FSC委員會的具體職能:
- 處理投訴。
- 設置許可標準和發放使用許可。
- 授權投資產品和服務。
- 強制執行代碼和指導。
- 進行場外及持牌機構遵守現場訪問。
- 確保遵守的行為和法律的預期標準。
- 調查舞弊和欺詐行為,并采取糾正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