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注銷情況:
情況一:自己主動注銷,現申請恢復——需要律師介入
相關的程序是:
找律師,開展一個法庭案件并要求法庭批準公司恢復注冊,案件里會將公司注冊署列為答辯人。開展訴訟時律所亦需替客戶起草一份誓章支持相關申請。
費用如下:
1、如果有合理原因恢復公司運作,在一般情況下,公司注冊署在案件開始后會同意公司恢復注冊,屆時律所再與公司注冊署并同向法庭提交聯合申請。在這情況下,費用為:律所的服務收費+代支注冊處費用。
2、相反,如果公司注冊署反對申請導致需要出庭進行聆訊,律所則需要額外收費。相關收費需視乎公司注冊署的反對原因及案件的復雜程度,屆時時律所再另議收費。
另外,在進行這種申請時公司需要支付公司注冊署因公司作出申請而產生的額外費用。
3、不管申請成功與否,所有費用不退。需時不確認,按案子的發雜程度而定。
情況二:因為多年不年審被政府強制關閉后,現申請恢復——不需要律師介入
1、補交欠缺的以往年份的年審文件+年審費用+罰款
2、填寫一份"本地公司申請以行政方式恢復注冊"申請表。
3、以上檔一起遞交注冊處后,注冊處查看沒有問題后遞交律師批準,整個流程大概需要2個月左右.
二、稅務局操作:
注冊處批文副本+董事信件+關于公司地址表格。
三、年審注冊罰款
香港公司年審正常情況(年結日42天內未逾期),注冊處官費為港幣105。超過此期限,則參考附件注冊處罰款計算方式收取相應費用。
稅務局官費每年可能不固定會做出調整,具體請依據年結日參考附件商證費用明細收取。
另提示,稅局總行年審凡每年超過30天都應收取港幣300罰款,分行為71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