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MAS金融監管牌照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是新加坡中央銀行,成立于1971年,由政府部門執行并專業管理,其職能組合了銀行至財經等諸多金融機能,包括制訂金融和貨幣方面的政策、保證經濟穩定發展、促進可持續發展的金融服務產業等。MAS還是一家綜合監管機構,負責監管新加坡的所有金融機構:銀行、保險公司、資本市場中介機構、財務顧問和證券交易所。MAS與其他政府機構和金融機構密切合作,促使新加坡成為一個區域和國際金融中心,確保新加坡的金融業活力和競爭力。
MAS負責監管新加坡外匯經紀商的機構。任何希望在新加坡開展業務的經紀商,必須持有 MAS 頒發的資本市場服務執照。MAS 是新加坡中央銀行,同時也是一家金融監管機構。它管理有關金錢、保險、銀行業、證券、貨幣發行以及金融行業的各類法規。1970 年之前,貨幣職能是政府部門和機構的主要關注對象。1970 年,新加坡議會通過了《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法》,成立了 MAS。MAS 獲得《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法》授權,負責監管新加坡的貨幣政策、財政和銀行業。1977年,確定將保險業納入MAS監管范圍。1984年,《1973年證券行業法》中的監管職能也由 MAS接管。
新加坡MAS牌照分為9類,分別是:
1、證券交易類;
2、期貸合約交易類;
3、杠桿式外匯買賣;
4、咨詢業務類;
5、基金管理類;
6、證券融資類;
7、提供證券、保管服務;
8、房地產投資信托管理類;
9、信用評估服務;
申請新加坡這9類牌照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一起申請,申請時要選擇好適合自己項目的的牌照類型進行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