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平安銀行離岸賬戶網銀提交個人匯款新規定
由于我行離岸網銀業務反洗錢檢查及功能優化已于6月4日投產上線,即日起對離岸客戶通過網銀提交的個人匯款增加了限制功能:
一、本次限制業務,見《附表一》:
附表一:
操作模塊
業務性質
新增限制功能
限制種類
離岸網銀的匯出匯款
公轉私
收款人為私人,境內匯款當日同一客戶匯出的交易筆數達到三筆時,匯出受限,需落地人工審核。
同城、境內跨行、行內
公轉私
收款人為私人,境內匯款金額在等值4.5萬美金以上,需落地人工審核。
同城、境內跨行、行內
公轉私
收款人為私人,境外匯款全部落地審核
境外
二、針對上表中業務,煩請按照匯款用途提供相關資料,明細見《附表二》。
附表二:
匯款用途(匯款附言)
分行需核實客戶資料
職工報酬
雇傭合同、收入證明
傭金
協議或合同
貨款、樣品費、投資款、運費
核實匯款涉及的個人賬戶是否是貿易性質賬戶,例如個體工商賬戶,如是貿易性質賬戶,可以受理。
咨詢費、服務費(包括律師費、會計費等)
如經審核收款人賬戶為注冊律師所、注冊會計樓,匯款用途相符,應可受理。
學費、教育費用
學費繳費證明
捐贈
經公證的捐贈協議或合同,捐贈需符合國家規定
贍家款
直系親屬關系證明或經公證的贍養關系證明、給付人相關收入證明,如銀行存款證明,個人收入納稅憑證等。
遺產繼承收入
遺產繼承法律文書或公證書
保險外匯收入
保險合同或保險經營機構的付款證明,投保外匯保險需符合國家規定。
專有權利使用和特許收入
付款證明、協議或合同
境外投資收益
境外投資外匯登記證明文件、利潤分配決議或紅利支付書或其他收益證明。
其他
相關證明、支付憑證
各位平安離岸網銀業務客戶廣而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