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香港公司的注銷、除名及清盤有什么區別?注銷、除名及清盤相關問題?
答:不是,只有本地的私人公司及擔保有限公司可以申請注銷,但不包括《公司條例》第749(2)條指明的公司,有關公司必須是不營運但有償債能力的公司。
問:在提交注銷香港公司申請之前,是否需要提交所有尚欠的周年申報表?
答:是,公司必須提交周年申報表,并履行《公司條例》所規定的責任,直至公司解散為止,否則可被檢控。
問:已申請注銷公司手續,如何得知什么時候會刊登憲報公告?
答:根據《公司條例》有關規定,憲報刊登公告的資料頁將載于公司的公眾記錄。可以登錄到公司注冊處的網上查冊中心或使用公司查冊流動版服務來查閱公司資料。
而政府憲報一般是每逢星期五出版,而公司注冊處通常會在發出批準注銷公司申請的信件后的三周左右刊登憲報公告。
問:可以在哪里閱覽憲報公告?
答:可以登錄進入政府物流服務署的網站www.gld.gov.hk/egazette,閱覽憲報。
問:恢復已注銷的香港公司需要多久時間?
答:您可以把公司名稱發過來我司進行確認,看看是自己主動注銷的還是被政府注銷的。若恢復公司申請已經取得法院命令以及所提交的文件沒問題的話,一般約兩個月左右就可以恢復了。
問:香港公司已注銷,而名稱現在卻是另外一家公司在使用,還能否恢復公司嗎?
答:可以,但恢復公司后的28日內須更改公司名稱。
問:如何確定香港公司是否正在進行注銷、除名或進行清盤手續?
答:可登錄到公司注冊處的網上查冊中心,或使用公司查冊流動版服務查閱公司資料,看看有關公司是否正在進行這些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