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公司董事及股東的地址證明文件(如客戶提供的地址與提供的證件上的地址相符,可免出具此證明。最少一名股東,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沒有國籍上的限制。開曼群島離岸公司可選擇發行記名或不記名股票。
最少需有一名董事。董事可以是法人或自然人,而且沒有任何國籍上的限制。
注冊地址必須在開曼群島
3、開曼公司名稱
擬注冊之公司名稱不能與已注冊公司之名稱相同或太相似,除此以外,沒有特殊要求。用以表示有限責任之公司名稱結束語公司必須使用以Limited、、Corporation、Incorporated、Societe Anonyme 或其縮寫作為結束語以表示有限責任公司。
開曼公司名稱限制:公司名稱不能出現 BANK(銀行) 、TRUST(信托)、MUTUAL FUND(基金)INSURANCE(保險)、 Royal(皇家)、Imperial(皇帝)、Empire(帝國)、 Bank(銀行)、Insurance(保險)、 Building Society(建房互助協會) 、或是REINSURANCE(再保險)等字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