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多數區塊鏈項目都會注冊一個基金會作為運營主體
最近幫朋友辦理新加坡基金會,看到有很多人對這些問題還不清楚,所以將這些問題整理出來。
首先,經營一個區塊鏈項目并不強制規定要注冊一個非盈利性的基金會。但是,基于區塊鏈項目的特殊性——許多區塊鏈項目會進行ICO,ICO不像傳統的IPO一樣需要經過嚴格的調查、審計,證監會和聯交所的多重審批最后才能成功發行,因此造成市面上出現眾多的傳銷幣、空氣幣,而使用非盈利性的基金會,會有律師和會計參與運行,律師與會計會監督基金會的運作,披露相關信息,確保基金會運營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所以基金會具備一定的公信力,為ICO的發行增信,所以眾多區塊鏈項目方會注冊成立一個非盈利性基金會作為運營主體。
其次注冊非盈利基金會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的規避法律政策風險。去年94之后,國內不允許任何組織或個人參與ICO。而基金會是利用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捐贈的財產,以從事公益事業為目的,按照規定成立的非盈利性資產集合體,從這個本質上來說,基金會不屬于被禁止的范圍,所以是一種打擦邊球的方式。
并且基金會無董事法人,一旦項目出了問題,不會有無限責任連帶承擔風險,此外,非盈利性的基金會還可以免去稅收,起到避稅作用。
目前區塊鏈運作方一般會選擇在瑞士、新加坡、開曼群島、巴拿馬、塞舌爾、毛里求斯這些對ICO政策友好的國家或地區注冊基金會。國內的項目一般會選擇新加坡作為基金會注冊地,原因是新加坡比較靠近中國,辦理事務較為方便。新加坡也是世界上政治和經濟最穩定的國家之一,上月新加坡金融監管局(MAS)推出一系列計劃來支持區塊鏈金融行業,并且新加坡政府規定區塊鏈項目可在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發展局(ACRA)登記管理獲得合法項目。這一系列因素導致新加坡成了國內區塊鏈項目成立基金會的最佳注冊地。目前國內的知名項目量子鏈、波場、BTM/" target="_blank"">比原鏈、唯鏈等都在新加坡注冊了基金會。
對于區塊鏈項目來說,除了ICO之后,另外一件重要的事就是上交易所。目前主流的交易所對于上幣的項目都會要求出具相關的法律文件證明項目運營的合法性,因為一旦被監管局查到,除了項目方,交易所也會受到連帶責任。
以新加坡基金會為例,一般涉及到的法律合規文件有以下幾個:
Token非證券性質證明法律意見書,數字貨幣交易所,是不允許有期貨、證券性質的活動的,所以需要發幣方證明所發代幣,不具有期貨、證券類性質。
白皮書法律合規律師意見書,需要出具中英文版本的白皮書,根據白皮書所描述的內容進行審批,證明項目合法合規,不觸及或違反任何現行新加坡監管條例。
私募條款,根據新加坡條例要求,出具項目發行Token的方式籌集資金的私募條款。
公募條款、網站公示以及免責申明,根據新加坡條例要求,出具項目發行Token的方式籌集資金的公募條款,向外披露網站信息及相關的免責聲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