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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稅局公布的判例出發,結合多年為不同業務類型的公司成功申請豁免的經驗總結出了幾項基本條件,供大家做一個初判,以便更好的進行相關稅務安排。
香港公司成功申請離岸豁免,必須要同時滿足以下基本要求:
- 供應商和客戶均不是香港客商;
- 香港公司貿易合同、訂單的簽署過程,均不在香港進行;
- 貨物沒有在香港發生報關、收發貨等;
- 在香港沒有實體的辦公室和聘請香港本地員工;
- 沒有在香港政府留有任何經營紀錄等。
但在實操中經常會面臨并不是同時滿足上述五項條件的情況,或對于某項條件的實務認定有爭議。面對此種情況我們的經驗是針對特殊情況,一案一議地研究、并提出解決方案。必要時也以稅務代表的名義幫助企業申訴,向稅局提出反對,與稅局密切溝通與協商,盡力幫助企業爭取最好的結果。
在向香港稅務局申請離岸業務利得稅豁免成功后,只要香港公司的業務沒有改變,香港稅務局便會默認這家香港公司,以后年度都進行離岸業務,但香港稅務局仍會不定時復查該香港公司業務情況,確定沒有取得香港本地利潤。
如果香港公司經營的業務有所變更,只要在香港公司審計報告和香港公司報稅表有體現,香港稅務局就會再次發出郵件,詢問新業務的性質,即重新申請離岸豁免。申請香港公司利得稅豁免的業務類型及關鍵文件資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貿易公司
- 香港公司組織結構:包括員工名字、職位、職責;
- 產品:購入的是什么產品,產品清單,裝箱單;
- 購貨與銷貨:供應商與顧客尋找方法、議價方法(如郵件議價)、合同簽訂地點和負責職員,是否為香港公司或關聯公司(如適用);至少前5大供應商與顧客的交易金額、名稱、地址及該香港公司負責職員(出差地點、時間、出差票據等);庫存地點(如適用);所有交易之協議、發票、合同、報關單或收發貨單、信用證、保險、運輸單據、電郵、傳真等相關業務憑證;
4.收付款方式:T/T,現金往來,信用證或其他途徑。
二、服務收入
- 香港公司組織結構:包括員工名字、職位、職責;
- 服務內容、服務職員(出差地點、時間、出差票據等)、服務地點(為判斷收入來源地的核心要求,越具體越好,并附文件證明之類最好)
- 被服務者的信息:名稱、地址、與被服務公司的聯系方式等;
服務合同與發票:簽訂的職員、何時簽訂、簽訂地點、簽訂方式(如郵件)等;4. 服務費用計算標準; - 分包商(如果有):名稱、地址、支付的標準與金額、服務內容、地點等;
- 香港本地銀行賬戶信息。
三、工程收入
- 香港公司組織結構:包括員工名字、職位、職責;
- 工程地點、工程性質、工程進展報告、客戶的名稱、地址等;
- 工程合同、發票、工程收入明細表、結算方式等;
- 分包商(如果有):名稱、地址、分包金額、提供的分包內容與地點等;
- 香港公司董事或雇員的差旅行程(出差地點、時間、出差票據等);
- 香港本地銀行賬戶信息,收付款方式等。
申請離岸豁免的基本流程
簡單來說分四步:提出申請→回復問卷→稅局評稅→接受評稅結果/進行稅務反對。
STEP 1,我們要正式向香港稅局提出離岸豁免繳稅的申請。
審計師在對公司的賬目進行全面審計后,根據公司的實際業務情況及董事的意愿,在審計報告中申報公司是離岸經營,當年沒有應評稅利潤,同時在稅務計算表和報稅表的相應位置也進行離岸申報。
STEP 2,是回復稅局下發的離岸豁免問卷。香港對于離岸豁免申請是采用“先接受申請、事后調查”制度,調查的方式就是離岸問卷。每家申請豁免的公司都會收到問卷,要求公司提供資料、回復問題以證明公司的利潤不來源于香港,符合在香港免稅的條件。問題基本都是圍繞前文提到的申請離岸免稅的幾個基本條件展開,舉證責任在公司,公司需要考慮提供哪些有說服力的證明材料,可以佐證利潤不來源于香港。
回復問卷后,就可以等待評稅結果了。香港稅局對稅務申請擁有最終裁定權,如果評稅主任認可公司的運營模式為離岸經營,則會向該公司發出稅收豁免同意書。如果主任對問卷的回復存疑,或稅務豁免申請時所提交的資料不充足,還會向申請人(公司)再次發信要求提供更多資料,直至最終的稅務裁定結束。
這幾個步驟說起來貌似比較簡單,但實際上從提交離岸豁免申請至最終評定結束,歷時通常會比較久,半年以上是常態。在這個過程中,稅務處理的經驗和技巧是必需的,與稅局的及時溝通也很重要。筆者據經驗提請大家事前做好準備:
1、在審核問卷時,稅局會通過審查公司的審計報告及其他原始財務資料,再結合業務描述和文字記錄,來判定公司利潤是否產生于香港。因此大家在日常運營過程中要注意妥善保存相關財務資料。根據《業務記錄保存須知》,每家香港公司都要保留所有財務單據至少7年的時間。
那財務單據都包括哪些東西呢?
筆者在這里以最常見的貿易公司舉例。貿易公司的問卷會著重于公司的購貨與銷貨,重點問題包含:公司尋找供應商與顧客的方法、議價方法、合同簽訂地點和負責職員,至少前5大供應商與顧客的具體信息,庫存地點(如適用)等。因此企業需要保存所有交易之協議、發票、合同、報關單或收發貨單、信用證、保險、運輸單據、電郵、傳真等相關業務憑證。
2、重視離岸豁免問卷的回復。
除了公司的購貨、銷貨流程和客商信息之外,稅局還會從公司組織架構,日常運營流程等細節處核定公司是否是離岸經營。我們需要細致周到的回復每一個問題,一旦回復不能滿足稅局的要求或者提供的資料不充足,都將會引起稅局關注并將再次下發問卷,甚至做出拒絕豁免的判定,由此公司就會被迫進入與稅局的抗辯階段。問卷的答復是有需要特別關注的,委托專業且有經驗的稅務代表來咨詢或辦理無疑會在此處上更具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