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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審計報告包含內容
1.資產負債表
反映了公司實際的資產情況,是否資不抵債,是否能以香港公司名義向外借貸,償付能力等,也是香港公司信用的直接體現。通常,是香港公司向香港銀行申請貸款或其他金融活動時的直接依據;
2.利潤表
是香港公司當財年利潤情況的統計,也是進行評稅和計稅的依據,更是債務償付能力的直接體現。
香港稅務局規定,香港公司首個200萬港幣的盈利,只需要按8.25%的優惠稅率,征收香港公司利得稅。200萬港幣之后的盈利部分,只需按16.5%的稅率繳稅。
3.稅金計算表
是香港公司報稅環節中自行報稅的節點,也就是香港稅務局發給每一家香港公司的報稅表,由香港執業會計師對香港公司的賬目、收據、香港銀行月結單、業務文件等相關資料進行梳理,核對利潤后,按一定的稅率計算出應繳納稅費,并填寫的表格。
香港公司審計報告常見類型
1.無保留審計報告
即香港公司賬目經會計師審核及檢查后,確認賬目和憑證完整真實,所得出的會計結果能夠真實反映該公司的實際經營情況,才會給出“無保留意見”的審計結果。
適合企業:
(1)上市公司或銀行借貸融資需求企業
(2)全資子公司:由大陸公司控股香港公司
(3)外商投資公司:香港公司控股大陸公司(港澳臺獨資企業)
2.有保留意見報告
指會計師對香港公司賬目及憑證反映的財務狀況出現某些特殊情況,導致會計師認為財務報表反映出的情況,并不能完全體現該公司的實際經營情況,因此給出“有保留意見”的審計結果。
3.“反對意見”或“否定意見”
指經過會計師審核,香港公司的財務報表和憑證存在重大缺陷或缺失,導致該公司的財務帳表不能反映出實際經營狀況,因此給出“反對意見”(或“否定意見”)。
4.無法表示意見審計報告
指香港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發現,該公司提供的財務帳表及憑證存在缺失,僅憑已有的材料無法對該公司的真實經營情況做出判斷,因此對該公司的財會賬目拒絕發表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