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日起 香港特區公司、合伙、信托等申請居民身分證明書需用新表格
消息稱,自2015年2月1日起,公司、合伙、信托、團體根據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安排 / 協議申請居民身分證明書必須以下列新修訂的表格提出:
- IR1313A (1/2015) – 涉及與中國內地簽訂的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安排
- IR1313B (1/2015) – 涉及與其他稅務管轄區簽訂的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議
新修訂的表格同時適用于在香港及在香港以外地方成立的申請人。
申請表格及所需文件
你須要填寫適當的表格及提供所需文件:

請按這里下載有關相應表格:
IR1313A(1/2015)
IR1314A(3/2013)
IR1313B(1/2015)
IR1314B(3/2013)
自2015年2月1日起,公司 / 合伙 / 信托 / 團體申請居民身分證明書必須以上述新修訂的表格提出。
如何申請
請把填妥的申請表格及所需文件交到: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 5 號
稅務大樓 36 樓
稅務局
稅收協議組
評稅主任(稅收協議)
處理時間
處理有關申請一般需時二十一個工作天。如果香港主管當局未能根據所得的數據以確定你的居民身分,將會要求你提供進一步的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