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公司與國內工廠合作,空運出口到歐美國家及出口單據怎樣處理?
1、請問這種貨物該怎么走?涉及到的運單除了PACKING LIST, SHIPPING INVOICE, CO,還有其他什么嗎? A 和 C 的合同嗎? 報關是直接找貨代吧?
2、很多朋友都說香港的航班比深圳的多,是否應該走香港出口?會不會比深圳直接飛更貴和更復雜?涉及到的單據該怎么轉換?里面的SHIPPER 和CONSIGNEE該怎么轉換?
3、廠家是不是一般都有進出口權?那這樣可以直接出口到歐美國家嗎?但一般貿易來說不想讓 C 和 B 直接直接溝通,請問如何做到?
4、在 A 收到 C 的 PO訂貨單之后該如何開始下一步,最好能告知整個步驟?
非常感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