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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某HU有人中招了
香港公司轉讓后去香港被告知涉及洗黑錢案件 該如何處理?
案例大概經過:18年1月轉讓鄙人的公司給一個中介,公司已確定轉讓后交付銀行U盾給中介繼續轉讓銀行賬戶,但無良中介并沒有按照要求轉讓而是銀行賬戶繼續在我名下,18年6月收到香港銀行的電話被告知有兩筆來路不明的入賬需要我的確認是否退回,我回復退回并馬上凍結該賬戶。但內地與香港銀行聯系不通暢,遲遲無法聯系到銀行確認是否已經凍結賬戶。20年1月我赴香港入關時被扣押并接受調查,原因是我因為這個賬戶涉及一宗洗錢按鍵,第二天我花錢保釋出來后被告知以后每個月都要去香港警署報道一次,如果不去還會繼續羈押。
現在我的問題是:
1. 如果我不再去香港,我是否會在內地受到訴訟?(我在網上找到類似經歷的多人,報道多次并不能解決問題,甚至會被限制離港配合調查,上庭,浪費大量時間與金錢)
2. 我是否可以在內地起訴兩名無良中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利益?
3. 我該如何了結這樁事情,讓我得一進出港自由?(目前在內地,聽資料,配合調查,不敢貿然入港)
希望了解這類法律的朋友隨時解答。
感想:整個事情下來,從入境-羈押-錄口供-保釋-回到內地我發現香港警方其實已經對案件有所掌握,也清楚我是受害人,但是我不明白,既然如此為何要有這一套程序?最后的保釋金也并不是一個固定的數目,到最后竟然是可商量的余地,意味著即使我身上沒錢,他們也沒辦法要放了我,有錢就多搞點保釋金,網上有朋友甚至有高達10萬元港幣的保釋金,這有點讓人難以置信,難道香港不是一個法治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