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志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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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代辦委托書,由本事務所提供。
2、董事及各股東同意書,需親自簽章。
3、發起人、董事會議事錄及董事簽到簿,須由主席及記錄簽章。
4、公司大章及各股東之私章,可由本事務所代刻。
5、分公司大章、發PIAO章,可由本事務所代刻。
6、代表外的商行大章及負責人私章,可由本事務所代刻。
7、發起人、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及經理人身分證明文件復印件。
8、公司章程或原總公司章程(如有)。
9、資本之存款證明,如存折復印件等。
10、股東資格及身分證明文件,法人股東則另提供指派代表人之指派書。
11、董事、監事資格及身分證明文件,法人股東則另提供指派代表人之指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