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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的董事在國內所得需要報稅。
香港稅法規定,所有從香港來源的薪酬,包括董事費用在內,都需要繳納利得稅。這意味著,如果香港公司的董事在香港獲得了收入,那么這部分收入應當在香港進行稅務申報和繳稅。此外,無論董事是境內還是境外個人,其在香港公司執業時所獲得的薪酬或報酬均需納稅。
對于內地居民在香港擔任董事的情況,稅務籌劃尤為重要。合理的稅務籌劃能夠幫助董事降低個人所得稅負擔,并且確保符合香港及內地的稅務規定。內地居民在香港擔任董事所得的薪酬通常都屬于香港境內的個人所得稅范疇,根據香港稅法規定納稅。同時,個人是否屬于香港的稅務居民,需根據其在香港的居留時間等因素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