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注冊資本。新加坡公司法規定設立公司注冊資本最低新幣$10萬元,繳足基本則是新幣1元起,股東可隨時決定提高注冊資本和繳足資本,只需在注冊局填寫表格和交納費用即可。注冊資本代表公司可向股東發出股本之限額,公司可在這個額度內發出股票,并要求股東一次或多次交納所認購的股票之款項,經認購又繳足了的股票既是公司的繳足資本。
3、經營范圍。新加坡公司的經營范圍原則上并沒有太大的限制,不管公司名稱如何只要在合法的前提下可經營任何性質的業務,如:財務、醫療保健、船務運輸、進出口貿易、房地產、建筑、裝飾裝潢、信息網絡、服裝紡織、旅游、文化出版等;一些在其他國家比較難注冊的公司在新加坡都可以得到注冊。
4、董事股東。最少兩名(21歲以上)發起人或董事(法人或自然人,其中一人必需為新加坡永久居民或雇傭通行證持有人)。